他喜欢玩篮球,所以长年脚上套着篮球鞋。谁不知道穿好鞋不只是脚舒服而且连心都舒服呢,所以他的鞋不断提档升级,我知道他的鞋远远不是最好的,但他的脚从出生就一直不停的在长,一季一换,基本是不用留着,虽然省地儿但费钱。
他自己试中一双鞋,昨天在网上搜到了,是七百多。知道我不可能给他买,便商量由我出正常可支付的价,剩下的用他后两个月的零花钱扣回。
我回复三点:一是咱们家的条件不允许穿这个价位的鞋,人要接受现实,量力而行;二是把所有的钱都花在鞋上,剩下的两个月口袋空空的,没有零用钱日子怎么过,在同学面前怎么抬头:三是我不会帮他在网上买的,因为他的脚是46码,很难有足码足号的,在网一调来调去,搭时间不说弄不好还搭退货的运费。
他自然不太高兴,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。今早给他带了五百元钱,让他自己去选鞋。十点多打回电话说选了一双不到四百的,剩下的钱直接转为接下来两周的零用钱。-
也许是他自己想明白了,但我还是坚持我这样有道理。因为即使是为他买了可心的鞋,我这月也不至于吃糠咽菜,但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如果他以后赚不来穿好鞋的钱,我会供养他一辈子吗?未来是施舍不来的,既然如此我不如就让他朴朴实实地脚踏实地的过日子,免得将来有落差,至少不让他埋怨我们父母没有能耐没给他好日子过吧。
向方逐翁学习,不管鸿渐听不听得进他的话,权当日记记下来,满足一下自己的“语文狂”的病态心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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